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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社局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我市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内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岗位条件
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学历、资历条件
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须为相关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均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1.晋升高工职称申报条件
按照省上当年各系列申报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2.晋升中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以下(3)-(8)条,须取得助理级职称,并聘任现职满4年。
(3)全日制大学本科、大专毕业;
(4)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非全日制)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5)后取本科学历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6)后取大专学历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7)全日制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农业系列满15年);
(8)高中、技校或后取中专学历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农业系列满17年)。
3.晋升助理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2)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非全日制)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后取本科学历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全日制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5)后取大专学历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6)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7)高中、技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8)任员级职称满4年。
4.晋升员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
(2)高中、技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四)业绩、成果条件
晋升高工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按照当年各系列省高评会要求提供。
晋升中初级技术资格的,提供任现职以来不少于1500字的业务工作总结或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一篇,同时也可提供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发明专利、理论文章、专著、代表作品、科研成果等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成果。
对业务水平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破格条件按照省上相关系列评审政策执行。
申报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须优先推荐:
1.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2.积极参与苏陕专业技术人才扶贫协作项目的;
3.积极参与各类省级研修班和交流培训活动的。
(五)继续教育条件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学时。
(六)综合考核条件
晋升高工职称按照省上当年各系列申报文件规定要求执行。晋升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职称申报系列
中初级职称申报系列为卫生技术人员未开考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新闻专业人员、图书资料专业、文物博物专业、群众文化专业、档案专业人员、技工学校教师、体育教练员、党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认定职称)、中小学教师(认定职称)、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艺术专业、公证员、药学专业、文学创作等系列。实行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中初级职称资格认定
1.中级职称。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经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统一予以认定。
2.初级职称。不再组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或在职期间取得学历,所学专业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经用人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或市级人社部门予以认定。
(二)高工职称考核认定
对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须在新的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新的职称系列(专业)转换评审。
申请职称转换人员还须提供评审表、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
(四)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调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工作由相应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时进行。
申请职称确认人员还须提供评审表、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
(五)评审政策倾斜
对我市县域(含县级市)范围内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文件要求执行。对驻村脱贫攻坚人才,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文件第六项要求执行。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文件和省上当年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6号)文件要求执行。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首次申报职称,对继续教育学时不做要求。
(七)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部委文件规定,技术人才参加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中初级职称评审程序
1.晋升初级职称
申报提供纸质材料,本人填写材料各项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将参评材料上报所属单位。
(1)《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5份。
(2)申报认定职称填写《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9)一式2份;转换系列填写《初级技术人员转换系列专业审批表》(附件10)一式2份;职称确认填写《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附件11)一式2份。
(3)转换系列提供评审表、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
(4)职称确认提供评审表、人员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印章)。
(5)毕业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要附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底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须为彩色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要附学籍档案等相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部门印章)一份。
(6)业务工作总结1份。
(7)近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8)电子照片: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626(高)像素*413(宽)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电子照片文件以“姓名&身份(18位)”命名。
(9)文件袋正反面需要粘贴《材料报送目录》(附件7)《监督卡》(附件8)。
(10)教师还须提供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晋升初级职称
市级用人单位将申报职称认定人员《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转换系列要公示《初级技术人员转换系列专业审批表》;职称确认要公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文件及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
(三)评审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办理电子证书。
咨询电话:029-81709862